長衫又稱大褂、中式長衫等,是清朝時漢人以長袍為基礎遵循清朝服制改作的。清朝后期中國人以此為常禮服。長衫于斜部加以割截、縫綴,以表征福田、百納之意,與滿人旗裝、便服不同的是,長衫是無馬蹄袖,長衫是立領,長衫是左右開裾。
長衫是長袍的一種,長袍有棉、夾之分,單者為長衫,雙層者稱為襖。
長衫領袖無鑲滾,衣身合體呈寬體直身的廓形。大襟右衽,單側或雙側開衩,衣身細瘦,窄袖,袖長與馬褂袖齊平且不用馬蹄袖。長至足跟、下擺窄小,在正式場合使用圓領和里襯制成的圓形立領形狀。長衫于斜部加以割截、縫輟,以表征福田、百納之意。清末民國以前我國服裝特點強調的是二維空間效果。服裝的主要結構是直線狀、整片式、平面型的、無曲線,在此基礎上進行以肩部為主要支點的平面式裁剪,注重服裝面料本身的外觀效果和平面性的裝飾表現,暗合中國幾千年“天人合一”的觀念,穿在身上平直寬松,即“人為衣服務”。